小学大型活动审批制度为法律规范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建立有效的安全预防机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制定《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一、各年级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大型的春游、郊游等活动
二、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确需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义务帮扶等活动,在有可靠的安全保卫措施的前提下,在学校校长批准,安全防范方案报学校备案的情况下,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三、在进行大型活动之前一月,由主办人向学校提交详细的活动申请表,其中要说明活动举办的时间、场地、参加人数,及活动具体宗旨等安全制度措施
活动结束后,由主办者交书面活动总结交学校存档(一式一份)
四、学校组织的文艺汇演等大型活动由校长写出申请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由一名校级领导主抓安全防范工作
五、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责任人要处理及时,并及时上报学校主要领导,未及时上报或延误事故处理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小学大型活动审批制度(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审批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大型活动管理,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型活动,是指学校在本校操场、租用外界礼堂等公共场所面对师生及校外人员举办的活动:(一) 文艺演出活动;(二) 各类庆祝、庆典、集会等活动;(三) 体育竞赛、科技竞赛等;(四) 专题报告会等;(五) 新生注册报到;(六) 其它大型活动
第三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大型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大型活动根据谁主办(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
第六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 工作,大型活动主办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