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约管理9.3.1 项目经理部的配合与服务9.3.1.1 项目经理部的责任与义务1) 将根据合同规定,仔细而努力地完成工程施工、总包服务和保修等工作所必须的人力、材料、管理、机具、资金、设备及其它物品。对承包范围内的各工序操作和施工方法之可靠性和安全性负责任,而且要对内外精装修,电梯,制冷站和热力站,楼宇自控,消防,通讯、信息等主要设备和系统安装后的管理与配合、服务负责任。2) 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按合同规定对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工期等负责。我部将按合同要求对分包商进行管理协调,积极为分包商的工作制造条件,使工程顺利进行。9.3.1.2 项目经理部配合与服务的范围1) .提供任何在场地上已装配好的外用脚手架和工作平台。2) .提供现场的垂直运输设备并在分配的时间内使用。3) .在施工场地上(非操作面)提供足够的动力及照明电源提供给分包商自行接驳所需的电箱或电力。4) .在施工场地上(非操作面)提供足够的水源。5) .在场地上提供储存区域,以便储存运到施工场地的设备或材料。6) .分包商要从工作现场把其所弃置的垃圾集中于项目经理部指定的地点,由项目经理部负责清走。7) .项目经理部提供现场外脚手架防护和公共走道防护,防护标准符合北京市规定,但分包商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8).提供现场警卫、消防设施,但分包商操作面和自设仓储面(库)的警卫和消防工作(包括设施)由分包商自行负责。9).提供现场轴线测量工作和相关测量资料以及在每层按规定设置标高点,但安装工作面的细部测量放线由分包商自行负责。9.3.1.3 项目经理部配合与服务的管理目标我部认为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商之间的密切配合和项目经理部随时为分包商提供服务是项目经理部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应达到的管理目标如下:1)质量目标:分包商承担施工的工程质量达到优良,不影响整个工程的评奖。2)工期目标:按项目经理部提供的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好自身的工作。3)安全目标:分包商在其分部分项的施工过程中,无伤亡事故。4)文明施工:分包商应达到工完场清,不影响项目经理部创文明样板施工场地的实现。9.3.1.4 实现总包配合与服务管理目标的措施1)质量措施a 对进场施工的分包商进行工程质量的目标交底。b 监督分包商方案审批手续。c 对分包商进场材料进行监督。d 对其施工工序进行监督控制和验收。e 督促分包商作好成品保护工作。f 对分包商施工人员的技术素养进行控制。2)工期措施a 总包阶段性施工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