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竣工验收移交管理办法工程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 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一、验收的基本程序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 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 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3、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 件和检验试验报告;4、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工程监 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 程保修书;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三、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 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 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 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根据《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工 4 日 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 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 其审查完毕的竣丁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及清单以 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报告等一式四份提 交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正式验收。(3)公司在收到验收报告的 14 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 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核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 量检验资料的审查。通知并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 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及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有关责任方并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 面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竣工验收书》一式四份。单位工 程进入缺陷责任期。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 单位工程均验收完毕方具备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条件。(2)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的要求,先期 竣工的单位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 收后移交物业公司。(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 同规定的全部内容、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根据《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