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人事制度管理一、人事制度1、全园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幼 儿园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2、全园教职工必须仔细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 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来园工作的教职工经幼儿园考核,行政会讨论同意 方可入园上岗
4、幼儿园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 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全园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 处理
二、考勤制度1、幼儿园老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
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 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别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 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
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
因公外 出,也应告知有关领导负责人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消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 工论处
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 全勤奖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 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凡全园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 以自动离职处理
7、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 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制度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
请假人除特别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 位
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 或事后补假
2、请假一律由园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每月设置全勤奖,如有事请假扣除全勤奖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准假三天
四、奖惩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 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 工,可给予奖励(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