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为促进幼儿园园长专业开展,建立高素养幼儿园园长队伍,深化推动学前教育改革与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
园长是履行幼儿园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
本标准是对幼儿园合格园长专业素养的根本要求,是引领幼儿园园长专业开展的根本准则,是制订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培训课程标准、考核评价标准的重要依据
一、办学理念〔一〕以德为先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和党对教育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幼儿园工作,履行法律给予园长的权利和义务,主动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和幼儿园管理工作,具有效劳国家、效劳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践行职业道德规,立德树人,关爱幼儿,尊重教职工,为人师表,勤勉敬业,公正廉洁
〔二〕幼儿为本坚持幼儿为本的办园理念,把促进幼儿欢乐**成长作为幼儿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幼儿度过欢乐而有意义的童年;面对全体幼儿,平等对待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身体状况及家庭状况的幼儿;尊重个体差异,提供适宜教育,促进幼儿富有个性地全面开展;树立科学的儿童观与教育观,使每个幼儿都能承受有质量的教育
〔三〕引领开展园长作为幼儿园改革与开展的带头人,担负引领幼儿园和老师开展的重任
把握正确办园方向,坚持依法办园,建立健全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科学管理、管理,推动幼儿园可持续开展;尊重老师专业开展规律,激发老师自主成长的在动力
〔四〕能力为重秉承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突出园长的领导力和执行力
不断提高规划幼儿园开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保育教育、引领老师成长、优化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等方面的能力;坚持在不断的实践与反思过程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
〔五〕终身学习结实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将学习作为园长专业开展、改良工作的重要途径;优化专业知识构造,提高科学文化艺术素养;与时俱进,及时了解国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