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验收法律规范一、构配件检查与验收1
1 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以下规定: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2、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 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的有关规定,质量应符合本法律规范第 1
1 条 的规定;3、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 刺、压痕和深的划道;4、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本法律规范表 1
5 的规定;5、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1
2 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以下规定:1、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本法律规范表 1
5 序号 3 的规定,锈蚀检查应每 年一次
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 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2、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本法律规范表 1
5 序号 4 的规定;1
3 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1、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 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 GB--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2、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必须更换;3、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1
4 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以下规定:1、冲压钢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以下规定:1〔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2〔尺寸偏差应符合本法律规范表 1
5 序号 5 的规定;3〔新、旧脚手板均应涂防锈漆;2、木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以下规定:1〔木脚手板的宽度不宜小于 2mm 厚度,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2〔竹笆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的材料应符合要求;构配件的偏差应符合表 1
5 的规定二、脚手架检查与验收2
1、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以下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3〔每搭设完 10~13m 高度后;4〔达到设计高度后;5〔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