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 编制目得及依据: 1、编制目得:为加强项目部施工人员得文物保护责任感,树立文物保护观念,提高全员文物保护意识,积极地配合文物管理部门加强施工中得文物保护,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望各工区严格根据此规章制度执行
2、文物保护依据: ① 根据国家、中铁建设集团及有关地方得文物保护方面得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② 建设单位与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依法签订得有关合同
第二条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党委书记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项目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得文物保护领导小组
各工区施工前应与当地文物保护部门联系,取得现场施工施工场地得文物分布情况
在施工中将严格根据《文物保护法》及当地政府部门有关文物保护得规定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如出现违规行为,将根据国家规定给予当事人处罚
2、各工区在有文物得地段中施工时,要取得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同意并要求文物部门派专人来施工现场指导对文物进行保护
对于地上文物地区要防震、防毁与避让,不污染与破坏文物,不危及文物安全
3、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讨论价值得物品时,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及时实行保护措施,防止施工人员哄抢文物,并尽快报告业主与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积极协助配合好文物部门得工作
对施工队伍进行文物保护法得宣传活动,禁止施工队伍私自盗挖古墓、文物
4、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分工负责文物保护工作,工班设文物保护员
仔细组织工区全体施工人员深化学习国家《文物保护法》与铁道部及当地政府对文物保护得有关规定,增强文物保护意识,提高自觉保护文物意识
5、安全质量环保部为项目经理部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得常设机构(办公室),负责文物保护日常工作,对项目经理部所属工程得文物负有监督、检查、管理与上报得责任
6、各工区必须成立文物管理小组,并对小组内人员进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