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联协会管理制度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协会建设,增强对所属各协会的管理,指导协会工作逐步走向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切实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推动我镇文艺进展,促进文艺繁荣,根据凤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文联)章程和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积极推动协会工作改革创新
要遵循文艺工作的规律,结合协会工作的实际,面对会员、面对社会,大胆探究、勇于实践,创新协会工作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
要维护协会利益,加强合作,不断建立完善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法律规范、自我进展的行业自律职能
利用自身优势和各种有效途径,壮大协会实力
第二条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经费应重点用于协会参加市级以上文学艺术活动和协会自行组织开展采风、培训、文艺沟通、文艺评奖和理论研讨等活动
第三条坚持勤俭节约
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引导各协会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条坚持民主管理
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各协会会员监督
第五条坚持为各协会服务
加强对各协会工作的调研和服务,通过调研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制定对策,指导工1作
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协会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努力为协会工作制造良好条件
文联每年要定期召开协会工作会议,听取各协会汇报,讨论有关情况,协调有关事宜,落实有关任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阔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加强对各文艺家协会的领导,是文联的重要任务
第七条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粤曲家协会、摄影家协会、音乐协会、舞蹈协会、凤岗民间文艺家协会、朗诵协会、麒麟协会、新莞人文化沟通协会、国标舞协会共十二个协会是在凤岗社会事务办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是凤岗文联的团体会员
文联是各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各协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协会换届选举
由协会理事会推选候选人,并以理事会的名义向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介绍候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