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施工现场布置统一规定二五年十月施工现场布置统一规定为法律规范项目施工现场布置,特制定本规定
一、现场大门(一)沿施工场地四周必须设置围墙,围墙要求砌 18 墙,高 度 2cm 并压顶,墙脚埋地 50cm 以上,墙柱间距不得大于 3cm,外墙要灰粉刷
(二)大门设门楼或门柱,如设门楼则横顶为集团司徽 及“广州市建筑集团一分公司”的标识;无门楼,则在大门 应设有“广州建集一分公司”的标识,大门两侧门柱应有“建 广厦千万,留美景人间”的对联,且两门柱上方须有集团司 徽
字体统一为黑体字
(三)大门两侧适当位置应挂上五牌三图,即《广州市建 设工程施工标牌》(见附件 1)、《工程概况牌》(见附件 2)、《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见附件 3)、《安全生产 牌》(见附件 4 )和《文明施工牌》(见附件 5 );《现场安全 标志布置总平面图》(见附件 6 )、《施工现场消防布置图》(见 附件 7)和《施工现场平面图》(见附件 8)
现场视实际情 况悬挂《消防保卫牌》(见附件 9 )
(四)大门入醒目位置,应挂上“进入施工场地请戴好安全 帽”标识人头像(见附件 10)
(五)大门值班室应挂上集团《施工现场门卫制度》牌(见附件 11 )
二、现场排栅(一)大门面对公路当眼处、在结构施工到四层时,按实 际需要自行制作“广州市建筑集团一分公司”(白底红字) 的大牌并挂上,每块规格不能少于 122cmx122cm/块(见附 件 12)
(二)面对公路当眼处挂上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大字胶片 标语(每块规格 50cmx 60cm)(见附件 13)
三、施工场地现场(一)设立宣传栏、读报栏和黑板报,宣传栏规格不少于 244cm x 122cm,每月更换内容一次,并按时张贴《广州建工》 期刊
(二)生活区设立文娱室和学习场所,有文娱设施
(三)班组学习每月有活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