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1、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组成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2、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与管理
⑴ 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 级):由 2—4 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根据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得问题与不足,对出现得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⑵ 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 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得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得问题及时讨论分析,制定切实可行得措施并落实
⑶ 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 级):由 6—9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
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得、有针对性得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
及时讨论、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得问题
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3、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
每月对出院患者得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4、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观护理质量得持续改进
5、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6、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月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