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维护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设备的管理,安全 合理 有效地发挥设备效能,做到正确使用设备,使设备常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相关职责1. 收费站负责对车道机电产设备进行台账登记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2. 收费站站长负责新设备的申报工作3. 征费稽查股负责对新设备的改造和验收第二章设备的使用规定第三条对于精密大型设备或关键特别工序所用的设备以及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均要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同时要求相关操作人员应接受适当培训,操作人员通过现场考核,确认合格后方可让其操作第四条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 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第五条收费人员操作时发现设备有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班长及收费站长,并上报征费稽查股,并实行适当的安全措施第六条收费站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使用办法对不遵守规定,造成设备丢失损坏者,应进行处罚第七条非收费单位设备维护收费人员不得操作车道机第三章设备维护保养规定第八条现场使用的生产设备应有统一的编号,以便于维护保养第九条收费站根据设备的性能使用频率等要求制订《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第十条班前班后由收费人与啊仔细检查设备,保证设备常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排除,并仔细做好交班记录第十一条设备发生损坏丢失或其他事故,要迅速报告设备管理部门,查清原因,填写损坏丢失报表,办理清账手续第十二条一般来说,所有设备一律不准私自拆改,如确需拆改,需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征费稽查股批准第二十条对无法检修或无修理价值的设备,使用部门应提出报废申请,经过技术鉴定填写《设施报废单》,经分公司征费科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废,并在《机电设备台账》上注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