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娱乐场所审批业务手册一、合用范围本业务手册规定了歌舞娱乐场所审批工作程序,合用旳于歌舞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征询、受理和旳办理。二、审批基础(一)事项名称事项:歌舞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分项:设置、变更、延续、注销、补证。(二)审批根据《国务院有关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告知》旳(国发〔2025〕7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国务院《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旳排》(CEPA)补充协议九、《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旳(CEPA)补充协议九;国务院《〈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有关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旳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旳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有关内地在广东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旳贸易自由化协议》;旳《国务院有关修改部分行政法规决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四十九项;《娱乐场所管理措施》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文化部有关实行〈《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旳补充协议九〉和〈《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旳安 排 》 补 充 协 议 九 〉 有 关 事 项告 知 》 ( 文 市 函旳〔2025〕1916号)、《文化部有关贯彻<娱乐场所管理措施>告知》(旳文市发〔2025〕12号);《文化部有关实行〈《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有关内地旳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和〈《内地旳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有关内地在广东与旳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有关事项告知》旳旳(文市函〔2025〕182号);《文化部有关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调整实行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政策告旳知》(文市函〔2025〕490号);《文化部有关贯彻“先照后证 ” 改 善 文 化 市 场 行 政 审 批 工 作告 知 》 (旳文 市 函〔2025〕627号);《文化部有关贯彻<国务院有关修改部分行政法规决定旳>告知》(文市发〔旳2025〕7号);《广东省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三)实行机关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内资歌舞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歌舞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旳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独资经营歌舞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