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建立高素养的评标专家队伍,进一步法律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评标质量和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21 年七部委令第 12 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23 年国家计委令第 29 号)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 306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入库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以及评标专家的管理,以及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为招标人评标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的专家人才库。本办法所称的评标专家是指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和经济管理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取得招标投标管理机构颁发的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熟悉工程评标工作的专业人才。本办法所称的评标委员会是指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举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组织。第四条 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组建和管理。第五条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培训、管理和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对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实施见证服务.第二章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第六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评标专家按国家有关分类标准组建评标专家库,以满足工程施工、货物采购和服务等招标工作的需要。第七条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委员会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城建委纪检监察室、市建设工程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建设工程社会监督员组成,负责审查评标专家资格、入选评标专家库考核意见和审查评标专家资格终止、退出评标专家库处理意见。第八条 评标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应当公开标准、公开程序,接受公众监督。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入选评标专家库.第九条评标专家分为常备评标专家、应急评标专家和资深评标专家.第十条入选评标专家库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常备评标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从事工程建设相关领域工作满 8 年,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3、能够仔细、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