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控制要点一、关键工序1、土方开挖①挖土标高:土方开挖一般从上往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 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及边坡的稳定
如采纳机械挖土,深度在 5m内,可一次开挖,在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边坡边界时应预留 20 -30cm 厚的土层,用人工开挖和修坡,边挖边修坡,保证标高符合 设计要求
凡挖土标高超深时,不准用松土回填到设计标高,应用砂、 碎石或低强度砼填实至设计标高
当土挖到设计标高,而全部或局部 未挖至老(实)土时,必须通知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处理, 按 GB50202 - 22 质量法律规范
② 挖土边坡值规定:挖土边坡值是根据土的物理性质(内摩擦角、 粘结力、湿度、质量密度等)确定,按 GB50202 - 22 质量法律规范
③ 为确保土方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做好坑内排水和地面截水、降 水、排洪工作
地面截水:最简易截水方法是利用挖出之土沿基坑四周或迎水面 筑高 05
8m 的土堤截水,同时将地面水通过场地排水沟排泄
对 一般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的排水沟与建筑物四周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区应不小于 12m,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区应不 小于 20m
I 基坑排水:适用于浅基础或水量不大的基坑,在基坑底做成一 定的排水坡度,并在基坑边一侧、三侧或四周设排水沟,在四角或每 30~40m设一个直径(或边长)0
8m 的集水井
排水沟和集水 井应在基础轮廓线以外,排水沟边缘应离开坡脚不小于 0
3m,排水 沟底宽不小于 0
3m,沟底坡度是 0
5%,排水沟应比挖土面低 0
集水井底比排水沟低 0
井壁用木、竹、混凝土管 等作简易支撑加固
集水井的水用泵或人工排出坑外
排水沟与集水 井随着基坑的分层挖深而加深,始终保持基坑的干燥
11 人工降水:适用于地下水位高的地区
挖土前,在基坑的四周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