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出租司机劳动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从业资格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拥有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号__号,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身份证号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根据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发动机号,车辆牌照号,车架号,道路运输证号,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万元,车辆购置日期年月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承包费标准
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元(大写人民币元)
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元; 客运附加费元; 营业税元; 车辆折旧费元; 保险费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 企业管理费元
乙方应在每月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
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