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与管理规定为加强我市地表水环境保护,减少和防治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 法》、《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我 市的地表水功能区进行了划分,并就环境保护的管理问题作出规定
一、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一)淄河1
淄头(包括石马水库和太河水库)至临淄区崖傅庄西大桥河段,是 市最重要的地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源地一一大武水源地的补给区,划为地面水 环境质量标准 I 类功能区
淄河崖傅庄西大桥至白兔丘(出境断面)河段,承纳齐鲁石化公司和临 淄城区生活污水与部分工业污水,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V 类功能区
(二)孝妇河1
孝妇头至北神头河段,是地下水源地一一神头水源地的补给区,划 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类功能区
北神头至寨乡东大桥,承纳博山、淄川城区与沿岸工业、生活污水,划 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V 类功能区
其中樊家窝至留仙湖出,为淄川区开辟的 水上公园,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II 类功能区
到 20 年,北神头至寨乡东 大桥河段应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w 类功能区
寨乡东大桥至邹平长山镇大桥(出境断面)
沿岸人稠密,经济发达, 其今后进展依赖于地下水供应,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川类功能区
到 20 年该河段应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III 类功能区
阳头(包括萌山水库)至萌山镇大桥,是沿岸与周村集中式取水水源地, 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类功能区;萌水大桥至阳河人孝妇河按主河道 20 年规划功能,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III 类功能区
漫泗河根据不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原则,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III 类 功能区
涂河、米沟河承纳周村地区工业、生活污水,为保证下游水体达到规划 功能,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w 类功能区
(三)猪龙河1
猪龙头至桓台桥南河段,其工业生活污水经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