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慈医院控制吸烟考评奖惩制度为更好地执行卫生部《关于 2025 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 统全面禁烟的决定》,根据“张家港创建无烟卫生机构工作 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控制吸烟考评奖惩制度。一、医院区域内禁止销售烟制品,如继续销售,给予劝 阻,劝阻无效者院方将收回经营场地。二、各科室控烟监督员负责劝阻、制止,患者及其家属 和来访者吸烟,对不听劝阻又不到指定地点吸烟者可动员其 离开医院,是病人按不配合治疗处理。三、全院设吸烟点 X 个,本院职工在走廊、大厅、各业 务科室、办公室、会议室吸烟者,将给予处理,每次处以 20 元罚款。四、院控烟办公室加大督查力度,对非吸烟点发现吸烟、 烟蒂、烟缸的科室将根据质量考核标准进行扣分。五、对自觉遵守禁烟制度的职工将给予头或文字表 扬。六、鼓舞职工戒烟,凡自愿戒烟者可填写“自愿戒烟申 请表”,戒烟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经控烟三级网络认可批准, 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件 1:自愿戒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