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省 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我市现有烟花爆竹企业现状,制订本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我市 11 个县(市、区)都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的生 产经营具有较大风险,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场所及后果是:1
1 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以及储存仓库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以爆炸 冲击波和爆炸碎片的形式,对附近人员及周围建筑物产生严重的损害 和破坏,导致群死群伤
2 烟花爆竹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导致人员损害、车 辆毁坏和交通堵塞,尤其是在易燃易爆场所附近发生爆炸事故,可能 引发连锁燃烧爆炸事故,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烟花爆竹制品发生爆炸后可能引发的次生事故,包括火灾、抢 险过程建筑物倒塌、事故现场危险物品二次爆炸
2 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2
1 本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在生产、经营、储存过程中, 发生一次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 伤,或者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2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我市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在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中发生的烟花 爆竹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应启动本预案:(1)较大烟花爆竹事故;(2)超出县(市、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3)跨县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4)市安监局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
3 应急预案启动本预案的启动由市烟花爆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发布
3 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市烟花爆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 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