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危险源概念及其辨识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危险的根源.重大危险源是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或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危险源辨识是发现、识别系统中的危险源,是危险源控制、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对冶金矿山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主要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2025-0500)和金属矿山的具体特点.煤矿危险源辨识防止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的第一步是辨识或确认重大危险源。对煤矿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做全面的普查工作,并编制煤矿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煤矿重大危险源在其内涵及外延上和其他工业领域的重大危险源有着特别大的不同。首先,煤矿重大危险源很难由某种危险物质或能量的一个临界量来完全判定。例如,评价一个煤矿是否是瓦斯爆炸事故的重大危险源,不能仅根据煤矿井下瓦斯的某一临界量指标判定,因为只要是瓦斯矿井,就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果都是灾难性的,因此,可以说,只要是瓦斯矿井,不管是高瓦斯矿井还是低瓦斯矿井,都可以判定为瓦斯爆炸事故重大危险源,其差别会反映在风险等级的不同上。再如对煤矿火灾事故,不能仅以井下某一种可燃物的量来确定火灾事故的后果,对煤矿水灾事故,不能仅以可进入井下的水的量来确定水灾事故的后果,等等。煤矿的危险性评价危险评价,也称安全评价或风险评价,是事故预防的重要措施。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从“人、机、环境”三个方面对煤矿危险源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分析和评价。危险性评价是指对危险源导致事故、造成人员损害或财物损失的危险程度的评价。危险源的危险性评价包括对危险源自身危险性的评价和对危险源控制措施效果的评价。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价单元划分在危险评价具体实施过程当中,根据不同层次管理的重点和要求,往往将评价对象根据某种原则进行分解。即把一个复杂的系统划分为数个相对独立,便于评价操作、灾害控制的单元,分别进行客观评价后,再合成各单元的评价结果。对于煤矿生产系统,有一些在空间上相对独立的子系统,例如,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等,再大一点如采区、水平、煤层等。这些子系统不但在空间具备相对的独立性,而且在事故致因上也具备一定的独立性。因此,在实施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价时,可将这些子系统划分成评价单元,从而有益于评价的操作。不管是以工作面、采区或水平、煤层来划分单元,它们都不是生产过程当中的独立的系统。这些单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