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设备管理考核细则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生产部的设备管理工作,明确分厂管理职责,细化管理要求,依据生产部的设备管理现状特制定设备管理考核细则。一、 设备完好率1、 甲类设备不完好每 1 台扣 2 分,乙类设备在无备用设备的情况下每 1 台不完好扣 2 分,有备用设备的情况下每 1 台不完好扣 1 分。计划检测修理的设备除外,全月设备全部完好奖 5 分。2、 丙、丁类不完好 2 台以上,每增加 1 台扣 0.5 分,全月设备全部完好奖 5 分。3、 发现闲置设备不完好每 1 台扣 1 分,备用设备每 1 台不完好在1、2 条的基础上加扣 0.5 分。4、 维修班物品、配件摆放混乱扣 1 分,卫生差扣 0.5 分,多个维修班出现上述情况进行累加,所有维修班均无以上情况奖 1 分。5、 发现设备带病运转且无检测修理计划,发现 1 台扣 2 分,具备安全隐患每台扣 5 分。6、 设备油污重或存在物料晶体每台扣 1 分,设备基础严重腐蚀每台扣 1 分。7、 动密封点泄漏的介质为物料,每 2 点扣 0.5 分,情况严重的每1 点扣 1 分,泄漏的介质为普通介质,每 4 点扣 0.5 分,情况严重的每1 点扣 0.5 分。临时无法进行检测修理的须挂待修牌,未挂待修牌的或可进行检测修理而未检测修理的每点扣 1 分。8、 静密封点泄漏的介质为物料,每 1 点扣 0.1 分,情况严重的每1 点扣 0.5 分,泄漏的介质为普通介质,每 2 点扣 0.1 分,情况严重的每 1 点扣 0.2 分。临时无法进行检测修理的须挂待修牌,未挂待修牌的或可进行检测修理而未检测修理的每点扣 1 分。9、 现场缺少压力表的每个点扣 0.5 分,可能会造成安全隐患的地点缺少压力表的每个点扣 2 分,安装的压力表量程不符合要求的每个点扣 0.2 分二、 设备检测修理1、 维修人员高空检测修理上下工具投递不法律规范,未佩带安全带或不法律规范使用安全带,发现 1 次扣 2 分。2、 使用电焊机未合理搭接地线或不法律规范使用氧气、乙炔的,发现 1 次扣 2 分。3、 禁火区内动火未能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级别的动火审批手续,发现 1 次扣 10 分并依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4、 甲类设备检测修理要编制检测修理计划,并根据检测修理规程进行检测修理,违反 1 次扣 5 分。5、 危险品及禁火区内的设备检测修理,要遵循安全检测修理规程进行检测修理,违反 1 次扣 10 分。6、 每天要按设备巡检路线及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