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停风停电、送风送电安全技术措施为在矿井因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停电停风的情况下,确保送电送风过程安全可行,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成立停电停风、送电送风指挥部组 长:蔡磊副组长:郭志伟、孙连启组 员:曹晓昌 武广胜指挥部设在矿生产指挥中心,值班电话:XXX0、XXX0二、 具体分工1
总工程师为停电停风、送电送风指挥部总指挥
机电矿长负责停供电技术工作及对风机启动停止工作
安全矿长指导通风安全队、井口检身人员清点人数,禁止人员进入等工作
其他成员根据领导要求协助有关人员工作
三、停电后各有关人员操作要求1
主扇司机要求1)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根据停供电负责人的要求进行操作;2)发生突然停电现象,必须立即电话通知井口检身人员、监控室有关人员;再电话联系停供电负责人;3)如遇长时间停电或线路有问题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常常联系供电负责人,了解抢修情况;4)在停供电负责人的指挥下,恢复供电后,待风机运转稳定、电流表、电压表、水柱计正常后,电话联系停供电负责人,再向井口检身人员、监控室汇报风机运转正常的信息
监控人员要求:1)坚守工作岗位,时刻了解监控设施运转情况;2)当发生主要安全设施(风机)停止运转后,立即打电话给相关设施监护人员,调查其设备是否正常运转;3)确切了解主要安全设施(风机)停止运转后,立即打电话给井口检身人员,通知相关人员
4)监控人员立即通知地面矿负责人,主要安全设施(风机)停止运转;5)当了解到主要安全设施恢复运转后,电话通知井口检身人员安全设施恢复运转,再通知地面负责人
井口检身员的要求:1)当得到电话通知矿井主扇停止运转时,则必须禁止井上所有的人员入井;2)对于不听劝阻,强行入井的给予罚款;3)矿井恢复通风后,经值班领导同意后,可恢复入井秩序
井下管理人员1)当井下发生因停电停风时,立即对施工人员停止工作、组织人员快速撤离到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