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作业安全操作及处罚规程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确保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修理厂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特制订本规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完成运输车辆维修任务,为车辆安全运输提供维修服务和技术保障。 二、劳动纪律:严格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相关制度执行。 三、安全生产方面:1.每月修理厂安全事故为零,优质服务客户投诉、车辆返修≤1次,超出标准对修理厂负责人罚款 200 元。2.工作之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场地各种工具、用电设备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检查待修车辆是否停放稳妥可靠,车轮是否打掩,挂车应撑好支撑架等准备工作,假如检查不到位或违规违章操作者罚款 200元。3.使用各种工具设备应当遵守其有关技术安全操作章程,拆卸配件应按顺序摆放好。安装时,应清洗洁净;不可直接用手接触酸碱等强腐蚀物品,违规者罚款 200 元。4.检测、修理车轮和底盘时必须用千斤顶或枕木垫平,要稳固,切不可有任何松动和溜、滑现象。拆装车底部重型配件时,支撑车辆时应用良好的顶车工具及垫好有效的保险支撑(枕木、安全凳)。预先实行好防坠措施,才能进行拆装工作。严禁使用砖头及其它易碎物品做垫物,违规违章操作者罚款 200 元。5.不准在发动机运转的车下工作。若确实需要时,必须拉紧手刹阀,变速杆放入空挡,指定由经验的人在驾驶室内,以便必要时实行紧急措施。在发动机运转的情况下,不准调整风扇皮带,固定水泵螺栓等检测、修理工作;检测、修理车辆时,不得将手伸进齿轮箱对孔,应用专用工具,不得用手指按正对孔,违规违章操作者罚款 200元。6.吊装发动机、变速箱时不能歪拉斜吊,吊装设备要稳固可靠,钢丝绳要结实牢靠,固定钢丝绳嵌固不能有松动、溜窜现象,嵌入钢丝绳的销子不能用扳手、木棒、铁棍等替代,并锁好销子螺母或插销,违规者罚款 200 元。7.车辆架空试验。车轮转动时,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前后站立,以防车轮滑脱着地向前或不测定方向运动造成人身或其他损害事故,违规违章操作者罚款 200 元。8.在汽车修好进行试车前,必须对起动、制动、转向装置做好全面检查,确保无误后才能进行路试,维修人员检查不到位的或有问题没有告诉驾驶员的罚款 200 元。9.路试时必须由安全技术部门指定或批准的专人在规定的试车区域内进行,无驾驶执照的维修人员和其他人不准开动各种车辆,经允许可在原地启动发动机,非检测、修理人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