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兼职电工服务协议书甲方: 乙方: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协议期限 1、协议有效期: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协议期满后自然终止。 2、本协议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协议,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为兼职电工,全权处理甲方社区范围内电力系统的维修、维护及相关业务。工作内容包括:(1)每月对变电室进行日常维护一次(含卫生清理);(2)每月对低压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及时维修;(3)其他用电系统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和维修。2、甲方因工作需要随时(包括夜间)电话通知乙方前来工作,乙方若无特别理由不得拒绝。如乙方外出到滨城区以外,应提前电话通知甲方,便于甲方另作安排。第三条 工作酬劳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500 人民币,年终一次性支付。第五条 工作纪律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法规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聘用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上网作业证失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六条 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持有上岗作业证。2、乙方在工作中遇到任何危险、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当,甲方概不负责。3、乙方只负责社区范围内的维修,如有物件需要购买或更换必须告知甲方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