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为深化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有关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 账款工作的要求,持续优化自治州营商环境,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 市场环境,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 商关系,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基本原则
坚持“边界清楚、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 渐进”,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营造践诺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
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 位)、大中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 形成的逾期欠款
二、任务分工(一)优先清理1
拖欠农民工工资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州人社局;配合单位:州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
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州住建局;配合单位:州发改委、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
中央或省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州财政局;配合单位:州、县(市)、园区管委会财政局
有条件清偿的地方“两款一金”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州住建局;配合单位:州直各相关部门5
大中型国有企业欠款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州国资委;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财政局
根据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 PPP 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等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州财政局;配合单位:州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上述工作乂年 1 月 20 日前完成(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按人 社部规定提前完成儿确保民营企业有明显获得感
(二)着力清理1
临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已被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