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一、食品加工摊位和经营食品人员应依据《食品卫生法》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售货人员《健康证》,并悬挂在摊位明显处;方可上岗管理
二、市场内经营的所有食品均为正当渠道进货,销售的商品必须在保值期内;并保留进货票据
禁止出售过期,四无(无产地、无厂家、无商标、无生产日期)腐烂变质、不洁食品
三、生熟食品加工要分开并配置相应的符合食品卫生的加工设备;肉禽产品、水产品、冷冻食品、熟肉制品、保鲜食品必须放在冷藏保鲜展示柜内
经营肉类、熟食人员要统一穿着白大褂、白帽子、白套袖,并用工具售货
四、市场内如被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或经国家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食品,以及经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质量检验检疫等部门确认的消费者申诉 的假冒伪劣食品,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经营者要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灭菌,保证摊位内外洁净;对乘具、拾具、包装物做到常常性消毒
六、出售肉类及相关必须又卫生 部门的合格证
七、菜市场管理方要每天检 营方是否按规定出售食品,一经发现违规现象及时制止并做出相应处理
菜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二)1
市场开办者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菜市场管理制度,负责本菜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市场开办者应当与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安全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追溯、召回、退货等条款,明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市场开办者应审 营者的工商、税务、食品流通许可等证照,查验重要农副产品进货凭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查验畜产品、水产品、禽类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或产地证明和其他依法应当经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
相关证照留存备查
市场开办者应督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农副产品经营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