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有效防止、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指导和法律规范我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基本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全街道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解决工作,各社区、村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规定,贯彻各自职责,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行分级监控、分级管理。坚持群防群治,加强平常监管。(二)防止为主,常抓不懈。各社区、村及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也许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纳有效的防止措施,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三)反映及时,措施果断。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做出快速反映,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生。事故发生所在地的村、社区在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同时,应当迅速采纳救治和控制措施。二、合用范围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送、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三、组织领导(一)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解决工作。其重要任务是:1、讨论拟定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解决工作的方针、政策。2、由组长宣布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3、协调解决应急解决中的重大问题。4、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解决情况。(二)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重要任务是:1、负责全街道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2、贯彻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解决预案的实行。3、协调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4、汇总事故情况,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及县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通报事故应急解决工作情况。5、适时发布公告,公布事故的因素、责任及解决意见。6、完毕县、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机构交办的涉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其他任务。(三)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事故解决、信息发布等 3 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职责如下:1、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发生的因素和环节,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进一步调查事故发生因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实行救援工作。2、事故解决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部门为主负责,依法实行行政监督、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