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文 稿 纸张市建﹝201 7﹞ 号□缓 □急密级:签 发:会 签:主 送:各县(区)建设局,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民乐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各施工、监理企业:抄 送:抄 报:拟稿单位:建管总站拟稿人:郑春涛核 稿:印 刷:校 对:份 数:附 件:彩色钢板围挡立面图、施工大门立面图标 题:张掖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我市建筑施工场地现场围挡设置得通知( 此 页 无 正 文 )张掖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我市建筑施工场地现场围挡设置得通知各县(区)建设局,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民乐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各施工、监理企业: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设置管理,提高建筑施工场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改善施工作业人员生活作业条件,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 011)等有关规定,现将法律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管理工作要求如下:1、凡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在工程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封闭式硬质围挡,并做到坚固、稳定、干净与美观
对新开工工程应在确定施工单位后先进行围挡后开工建设,并在施工期间及时更新维护,围挡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或完成室外配套后方可予以拆除
2、围挡得材料必须采纳定型化彩色钢板围挡,禁止采纳全砌体围挡
建筑施工场地沿主要路段得围挡总高度不得低于2、5m,一般路段得围挡高度不得低于 1、8 m
3、围挡应为彩色钢板双面设置,每块彩色钢板围挡板面长为 3 米,宽为2、2 米(主要路段)或 1、5米(一般路段或建筑施工场地内部),双面彩色钢板中间及四周应设置龙骨,龙骨宜为 50*50*3mm 得方钢,间距不大于 65 0 m m
沿街面彩板板面颜色原则以蓝色为主色调,也可参照周边建筑风格调整,并与其色调相协调
4、彩钢板围挡应与立柱连接牢固,每块彩色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