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公司关键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一条道路货运驾驶人操作规程1.目的意义为加强道路货运驾驶员管理,规驾驶员操作行为,保障车辆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省道路道路货运驾驶员安全行为规》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程。2. 适用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全体驾驶人员。3. 驾驶员安全职责(1)加强法制学习,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讲究社会公德,服从公司管理,遵守职业道德和公司劳动纪律,文明服务。(2)严格按行车安全责任目标要求,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接受运政、交警和公司的监督检查和考核。(3)自觉参加各项安全竞赛和安全宣传活动,仔细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规操作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置能力。(4)出车时各种证照齐全有效,不驾驶与自己证照不相符的车辆,不得将车交给无证或证、照不符人员驾驶。(5)仔细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坚持“三勤”、“三检”,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随车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按规定积极配合安全科安检、危险品检查,车辆进场服从指挥按规定停放,设置危险标示,不擅自动用车辆,不改动车辆设施,不私看搭乘其货物和有其它违规行为。(7)行驶中严格依法行驶,随时注意车辆、行人和其它非机动车的动态,合理控制和调节车速,严禁超速;保持车距不超车;按核载载货,严禁超载行驶;驾车时严禁使用手机、吸烟、饮食和押运人员聊天等,不得随意在高速公路违章停车。(8)遇突发事故启动应急预案时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对在行驶过程中发现的行为和危及安全行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报告。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救,及时报警和报告,保护现场,仔细配合处理,不隐瞒、误报、延误报告、逃离现场和毁灭证据,自觉接受事故调查和处理,协助其它车辆事故抢救和抢险工作。第二条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为加强公司车辆技术管理,减少车辆行车故障,保障行车安全,降低能源消耗和尾气排放,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道路货运管理规定》,驾驶员、装卸员每天务必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确保行车安全。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程。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1、检查油箱的油量、水箱的水量、发动机的机油量,必要时及时添加。2、喇叭、灯光、雨刮器、后视镜、行车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