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康乐部安全生产奖励和惩处制度为加强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提高岗位员工安全作业的自觉性,保障宾馆正常经营工作秩序,保证宾客和从业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市宾馆饭店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要求,以“提倡安全、惩处违章”为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机构1
康乐部安全生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2
康乐部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小组组长:成员:二、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要求,确定宾馆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如下:1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2
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及作业人员岗位安全操作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有无安全隐患问题;3
生产教育和培训内容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职责情况;a)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食品安全卫生及餐用具消毒情况;b)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情况;部门安全生产环境(安全警示标志、防护用品配备、仓储安全距离、疏散通道及安全出)情况;c) 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应急照明和消防器材、安全疏散门、钥匙安全管理等情况;d) 发包、出租场所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及安全管理情况;e) 部门有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工伤事故等
安全生产考核方法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宾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全年各类安全检查及记录情况,参照上述考核内容,对各部门各层级人员及行政管理机构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并依据宾馆安全生产奖励和惩处标准,给予责任人及部门相应奖惩
四、安全生产奖励条件和惩处依据1
奖励等级及条件奖励分为:表扬、嘉奖、评选安全之星(或安全先进班组)、授予宾馆安全生产者(或安全管理先进部门)称号
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酌情发给一次性奖金或物质奖励
(一)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