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工作制度1
由一名副院长分管门诊工作
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各科室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门诊工作
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人员调换时,应及时与门诊部取得联系
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 24 小时应诊制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对疑难危重病员和三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
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应参加二次以上门诊及专科门诊,解决会诊及疑难病例
对急诊病员、重病员、离休干部(持有优待证)的病员应提前安排就诊
对病员要进行仔细检查及时诊治,书写好门诊病历,保证处方合格率达标
门诊部主任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门诊各科应与住院处及病房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治入院病员
加强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建立传染病诊断室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怀体贴病员,态度和气、有礼貌、耐心解决问题
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的安排病员就诊
门诊应常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疫、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门诊医师要采纳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仔细诊治
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