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安全常识(一)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有 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1)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 安全帽,腰系安全带。(2)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3)高处作业临时不用的工具,应装入工具袋,随用随 拿。用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纳系绳溜放到地面,不 得向下抛掷,应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地点。(二)交叉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空间上下不同层次(高 度)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1)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 同一垂直面作业。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 坠落范围层外;当不能满足时,应设隔离防护层。(2)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下方休息。(三)攀登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借助于登高用具或 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1)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 等非规定的通道攀登、翻越。(2)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手 持物件攀登。(3)禁止在阳台栏杆、钢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撑杆上 作业。(4)禁止沿是屋架上弦、檩条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 作业。(5)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要注意脚下探头板。(6)施工中,不得向下投掷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