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第一条 为控制和减少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影响,持续改进安全业绩,实现事故预防,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与运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以确保本条例的实行
第三条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对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并以此为基础,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案,明确建立起危险源与不利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和东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其他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对其实施进行控制
第四条 施工现场职业危害应实行系统的、主动的事故预防思想
第五条 工程开工时,应按其规划,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六条 建立事故处理机构,明确处理程序
第七条 针对风险,制定处理应对措施,并保证其安全投入
各工种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架子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一)一般脚手架的搭设作业①架上作业人员必须佩挂安全带并站稳把牢;②未设置第一排连墙件前,应适当设抛撑以确保架子稳定和架上作业人员安全;③在架上传递、放置杆件时,应注意防止失衡闪失;④安装较重的杆部件或作业条件较差时,应避开单人单独操作;⑤剪刀撑、连墙件及其它整体性拉结杆件应随架子高度的上升及时装设,以确保整架稳定;⑥搭设途中,架上不得集中(超载)堆置杆件材料;⑦搭设中应统一指挥、协调作业;⑧确保构架的尺寸、杆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各节点构造和紧固程度符合设计要求;⑨禁止使用材质、规格和缺陷不符合要求的杆配件
(二)一般脚手架的拆除作业①按与搭设相反的程序进行拆除作业;②每层连墙件的拆除,必须在其上全部可拆杆件均已拆除以后进行,严禁先松开连墙件;③凡已松开连接的杆件必须及时取出、放下,以免误扶、误靠、引起危险;④拆下的杆件和脚手板应及时吊运至地面,禁止自架上向下抛掷
(三)挑、吊、挂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作业①严格根据设计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②挑梁、挑架等悬挑支承构架应采纳机械吊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