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嘉德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版本号: V(1
0) 开始执行日期: 2025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JDS-02-02-01(4) 业务招待及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法管理文件核准使用情况表文件编号JDS-02-02-01(4)版本号V(1
0)执行日期2025 年 3 月 日制 订行政人事管理部审 查 总经理批 准第一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决议批准日期2025 年 3 月 日管理文件修订情况表修订部门修订日期修订原因修订内容摘要审查批准执行日期批准版本号业务接待及费用报销管理办法1
为法律规范业务接待管理: 做到热情、周到,能达到客户满意的接待效果;又杜绝浪费,节节约开支
根据总经办办公会议的精神,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法律规范接待标准: 按客人重要程度,接待标准分为 A、B、C 三类
A 类为特别重要和重大的接待
由集团董事长、副董事长为 主接待
省、市、区政府主要领导;2
提供重要资金支持的银行分行长,投资机构负责人;2
董事长、副董事长确定的其它重要客人;2
住房标准:五星级酒店;用餐标准: 1000 元内/人;酒水、礼品由集团领导确定,娱乐、参观活动安排另定
B 类为重要和重大接待
由总经理为主接待
与申报项目有关的政府部门局长及正、副处长;2
与集团重大融资、投资和资本运作有关的处级以上部门领导;2
省、市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及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2
市、区业务主管部门的负责人;2
总经理确定的其它客人;2
住房标准:四星级酒店;用餐标准: 800 元内/人(含烟酒);礼品标准视具体情况由总经理确定
其它活动安排需事先预算费用并报集团领导审批
C 类为一般公务接待
总监接待为主,经总经理或以上领导审批同意
各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