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优秀范文 4有一次,我有幸阅读了美国乔治。赛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此书讲了一只 1961 年间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并且被玛利欧收留,还交上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这两个好朋友,柴斯特因为 嗓音 好听的原因,在时代广场地铁成了大有名气的歌星,但当它正红时却想起了家乡那自由的环境,给小动物们带来的一曲又一曲歌声。 我是分仰慕本书中的柴斯特,它不喜爱成名那样的拘拘束束,却喜爱不成名那样的自由自在。我觉得柴斯特会认为自由不是一天两次的演奏会,不是成千上万只眼球。而他想自由,不想拘束。亨利猫也曾说过: 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假如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欢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人们都想成名,但只有极少一局部人实现了自己的明星梦,所以,普通人就想去了解成名人的一切。那晓之以理,成名人就最好别出门。 不知名,有人会觉得自己很不起眼,其实不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但他们就这样想。而假设出了名,那 自由 有是个什么东西?铺天盖地的繁忙和人们好奇的目光下。欢乐早已被一点点吞没, 自由 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闪耀着却难以摘到。 我觉得人只要有个稳定的工作,自信、积极向上的态度,做个欢乐的对社会有用的人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