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奖励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奖励管理办法(暂定) 为表彰员工工作业绩,体现公司激励先进提倡创新的精神,公司以业绩评定考核为基础,对奖金发放依据予以明确法律规范,为此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分配原则 根据工作角色、工作量和工作质量进行奖金的分配 二、项目类型 1、一般申报项目等后期收费业务; 2、商业计划书、可行性讨论报告等前期收费业务(不含创新基金前期收费); 3、种子资金、留学生资金、培育工程等估计收入 2 万元以下的小额业务; 4、认定类组织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成果鉴定、双软认定、新产品认定等业务; 5、注册类业务(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 6、技术转移业务; 7、介绍类业务(CMM、审计等); 8、其他代理类业务
三、完成方式 1、独立完成 2、组队完成:由项目经理负责组成项目组,进行分工、配合完成
项目经理接受项目后,分解任务、制定时间表,组织人员完成
视项目大小,项目组可以由项目经理组织若干个项目助理完成,也可以由多个项目经理协助完成,但必须有一个负责统稿的项目经理
组员可由公司员工组成,也可以由项目经理外聘
3、签订合同时应向合同管理员报备项目完成方式、完成者及工作量分配比例,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合同管理员
四、分配方法 1、奖金以公司收益为准,按类型对应相应比例,如组队项目个人则按相应的工作量比例提取项目组收益
如有工具性支出(市场调查、取得企业资质等)应计入项目成本,不计入项目公司收益
2、各项目类型的分配比例 项目类型 占公司收益比例 1 后期收费业务 18% 2 前期收费业务 25% 3 小额业务 15% 4 认定类业务 15% 5 注册类业务 15% 6 技术转移业务 15% 7 介绍类业务 15% 8 其他代理类业务 15% 3、组队项目个人收益参考比例 后期收费业务:项目经理在项目总收益的 18%前提下,根据工作角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