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老师职称评聘政策问答中小学老师职称评聘政策问答 一、中小学岗位设置类别、等级和名称是什么
中小学校设置的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
中小学管理岗位名称使用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名称
按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对应相应级别的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老师岗位,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初级职务名称为三级老师、二级老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老师,高级职务名称为高级老师、正高级老师
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正高级老师一级岗位、正高级老师二级岗位、正高级老师三级岗位、正高级老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高级老师一级岗位、高级老师二级岗位、高级老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2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老师一级岗位、一级老师二级岗位、一级老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3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二级老师一级岗位、二级老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级老师岗位为员级老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技术工岗位设置高级工岗位、中级工岗位、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三至五级技术工岗位
二、中小学各岗位类别的结构比例分别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中小学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是: 1
高级中学:老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85%,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 15%
初级中学:老师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