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对仪器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仪器设备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使用的所有仪器设备
第三条 权责划分质量管理部负责仪器设备管理
使用部门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保养
第四条 申购使用部门提出购置检测仪器设备计划,填报《仪器设备申购单》,需写出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
第五条 审批使用部门负责人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采购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人员、综合办公室共同进行采购,并将购置合同原件、《仪器设备申购单》及发票扫描件交质量管理部存档
第七条 验收仪器设备购入后,质量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采购人员、相关检测所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备管理员等)进行验收
一、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按装箱单和使用说明书核对仪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编号以及零配件、性能等是否相符齐全
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由采购人员负责填写《新设备入库登记表》,采购人员、设备保管员双方签字,方可验收入库
由设备管理员负责送检、建档、登记台帐
仪器设备验收入库所需资料如下:1
购买合同、发票;2
厂家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年检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大型设备需要)3
产品说明书(原件);4
产品合格证(原件);5
其他配件资料(如光盘等)
详见《购置仪器设备验收表》
三、验收不合格:由采购人员与供应商联系退货,提出索赔要求
第八条 仪器设备的标识管理一、设备管理员应对仪器设备进行仪器设备管理号编制,并保证所有在用仪器设备都有唯一仪器设备管理号,并在仪器上标明;二、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检定或自校并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