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全部制度)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县广播电视台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做好政务和业务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树立和维护全台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台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 作 制 度(一)县广播电视台实行台长负责制,向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负责
副台长根据分工,协助台长工作;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在台长、副台长领导下工作,向台长、副台长负责;台工作人员在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领导下工作,向部室领导负责
(二)台党支部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组的领导下工作根据“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坚定信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各方面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领导水平
(四)台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切活动都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工作中要明确分工、密切联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互通情况、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副台长、部、室负责人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各自分管工作或台长委托的工作
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向台长报告;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讨论,向台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台长要帮助和支持副台长、部、室领导的工作
(六)台长出访、出差和下乡期间,由台长指定专人主持本台日常工作
(七)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
根据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热情服务、爱岗敬业的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做到领导满意、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