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投资型人身保险立法缺陷与完善建议论文 摘要:投资型人身保险在国内还属于一个崭新的讨论领域,其兼具保险保障与投资功能的特征使得其具有优势的竞争地位,但对投资型人身保险本身仍未有明确的法律意义上的界定,相应的法律制度存在缺失与不完善之处
文章首先对投资型人身保险的涵义予以界定;其次,从理论和现实依据方面,对投资型人身保险法律规制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再次,通过类型化分析与综合分析,对我国投资型人身保险法律规制现状进行阐述,并对实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予以归结,同时通过历史分析与比较分析,选取美国、英国、及仿效美国进展但保有特色的台湾地区的法律规制内容加以介绍,提出有益的值得借鉴的先进经验,为我国投资型人身保险健康、可持续进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投资型保险产品;保险监管;投资连结保险;万能险;分红险
一、投资型人身保险概述 (一)投资型人身保险的定义 本文的讨论对象是投资型人身保险
对该种保险各个国家(地区)也有不同的称谓
如美国称之为“变额保险”,因其侧重于其保险金额变动的特征;在英国是“单位连结保险”,加拿大称之为“权益连结保险”、德国称之为“基金连结保险”,而我国台湾地区则称之为“投资型保险”
在我国国内也有“新型人身保险”、“投资型寿险”等不同称谓
本文中,笔者将其通称为“投资型人身保险”
投资型保险产品是随着经济政策的影响而产生的
近些年通货膨胀越发严重,货币的购买力下降,而传统的人身保险保险金额是固定的,在这种环境下保险人就有了利差损的压力,这种环境促使了投资型人身保险的产生
投资型人身保险首先是一种人身保险,它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标,同时它又区别于传统的人身保险,增加了投资的功能
关于投资型人身保险的定义,并没有统一的说法,但笔者认为可不必追究,我们可将之定义为具有投资功能的人身保险
(二)我国投资型人身保险产品的分类 根据投资型人身保险的定义与特征,以及我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