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法律规范外包单位结算工作,保障各类外包服务合同的有效履行和结算的时效性
2、 范围:适用于对各项目秩序、保洁、电梯维保、日常垃圾清运等外包单位的服务费结算管理工作
3、 职责:3
1 人事专员/主管:负责每月定期督促各项目外包服务费结算单的申报,负责结算单内部的流转会签,负责结算单的最终归档工作
2 项目部经理:负责每月根据规定时间首先对外包单位服务项目情况提出初步的评定结算意见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3 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每月依照人事检查情况对外包单位服务项目情况提出相关评定结算意见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4 保障进展部经理/品质经理:负责每月依照品质检查情况对外包单位服务项目情况提出相关评定结算意见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负责与外包结算单位在每月结算服务费时沟通结算意见,督促外包单位签属结算单
5 财务部经理:负责每月核定结算单结算金额情况后报总经理签批,通知外包单位开具发票,做好账务处理
负责根据总经理签批的报销单,通知外包单位收款
6 主管副总/总经理助理:负责每月对由各部门签署完结算意见的结算单情况进行最终评定意见的签署
7 总经理:负责对《外包服务费结算单》进行签批,并根据公司资金情况批准财务部报销时间
4、程序要点:4
1 结算期:与公司考勤期相同,即每月 21 日至次月 20 日,初次结算期则根据合同起始日至当月 20 日
2 申报期:每月 21 日-23 日
3 流转期:每月 24 日-30 日4
4 付款期:每月 12 日
5 具体流程:4
1 每月 23 日前,各项目部必须填写好《外包服务费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单”,将上一月各外包单位服务情况签署评定意见后并附上相关考勤记录,报送至行政人事部人事/主管,同时,考勤记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行政人事部可以拒收
2 行政人事部在收到结算单后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