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 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三)资助标准: 1
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1)5G:事后资助
① 5G 通信相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 3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 1000 万元
②基于 5G 环境下的应用示范项目,截至申报之日前已建设完成的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 3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 1000 万元;截至申报之日尚未建设完成的项目,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根据不超过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 3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 1000 万元
(2)超高清视频:事后资助
①核心元器件和重点整机产品应用示范:资助金额不超过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 3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 300 万元
② 4K 用户培育:对运营商 2025 年度新增安装 4K 机顶盒的用户,根据每万用户 20 万元标准予以支持
新增用户数超过一万的,根据每万用户 20 万元的标准按比例予以支持
③ 4K 示范小区建设:资助金额不超过建设投资的 50%,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3)新型显示、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VR/AR):事后资助
资助金额不超过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 3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 1000 万元
产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事后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经专项审计确认项目总投资的 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四、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项目实施地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二)申报主体不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