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为搞好老师继续教育,培育一支高素养的老师队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以下培训制度。1.建立继续教育领导机构,做好继续教育组织、管理、总结、表彰等工作。2.老师继续教育培训由教导处组织实施,制定出继续教育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各在职老师根据学校计划,订出切实可行的个人学习计划。3.各项基本技能的辅导老师,仔细备好每一次讲座,定期检测参训老师各项职业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4.积极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函授、自考或成人高考等。5.全体老师在园内(包括办公室、备课室)上课、开会、教研、打电话等等必须使用普通话,写法律规范字。6、每周固定 2 小时(周五下午 4:20—6:20)为专门开展职业基本技能培训活动时间,其余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7.凡应接受基本技能培训的老师,必须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每一次讲座并仔细做好记录。 8.凡应接受基本技能培训的老师,应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并做好记录,写好心得体会。9.每位老师每期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文章 1 至 2 篇,交参赛论文 1 篇,优质教案 1 篇。10.加强教学教研,上好教研课、观摩课,并做好听课、评课记录,以便正确折算继续教育学时。11.凡应接受基本技能培训的老师,必须完成《四川省小学老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相应学时,并按时到教导处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12.奖惩措施:(1)对各项基本技能在省、市、县检测考核验收中合格的老师,幼儿园将给予奖励。(2)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大专学历;教育教学论文发表、获奖;参加各类赛课、竞赛获奖;幼儿园将给予奖励。 (3)各项基本技能在省、市、县检测、考核、验收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不能评为任何级别的先进,不能晋升职称。(4)对无故不参加基本技能培训学习,缺少讲座记录,拖欠作业,未完成学时数,幼儿园将给予必要的处罚。(5)参加基本技能考试连续两次补考不合格者,则视为不合格老师,幼儿园将让其停课培训五项基本技能,其停课培训期间,停发一切园发经费。停课一期仍不能过关者,幼儿园将实行组织措施,请示上级将其调离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