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2 载波通信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3 技术管理4 运行维护与质量指标5 载波设备和电力线载波结合加工设备的安装6 安全管理7 运行统计与评价8 报表制度打印刷新对应的旧标准:SD 229-8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力系统载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 546—9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1994-07-14 批准 1994-11-01 实施 1 总则 1
1 载波通信是电力系统专用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实现电网调度自动化和管理现代化的基本通信手段
2 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线(含绝缘架空地线及相分裂导线)、明线、电缆等方式载波通信电路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3 电力线载波通信是电力系统特有的通信方式,具有可靠性高、投资省、建设方便等优点,要充分予以利用
4 制定本规程的目的在于采纳专业技术手段,提高载波通信的运行管理水平,保证运行设备和电路性能符合技术标准,为电网管理、电力调度、企业管理和系统自动化等提供稳定、可靠的信息传输通道
5 本规程是电力工业规程的一部分,各级电业部门均须遵照执行
2 载波通信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2
1 管理体制 2
1 载波通信电路是电力系统专用通信网的组成部分,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必须执行局部服从整体、区段服从全程、支线服从干线、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努力做好本单位所辖电路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电路畅通
2 各网、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地区局、县局可根据所辖电网载波通信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载波通信专业管理机构
注:以下“省(自治区、直辖市)局”简称为“省局”
2 各级管理机构职责 2
1 网局载波通信专业管理机构的职责: a
负责本网主网系统载波通信的运行管理工作; b
参加主网系统内的载波通信基建、技改等工程项目的审查工作及大型技改项目的施工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