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水象甲的防治稻水象甲(Lissorhoptrus oryzophilus Kuschel)原产美国东部、古巴等拉美地区,1976 年在日本发现,十年后扩散至全日本列岛
1988 年入侵朝鲜半岛,同年在我国河北唐海县首次发现,1990 年进入台湾,随后在天津、山东、辽宁、吉林等省相继发生
1993 年在我国南方稻区浙江玉环发现,以后逐步扩大到沿渤海湾及东部沿海各省份(江苏除外)都有分布为害,内陆省份江西、安徽、山西、陕西、湖南也都成了稻水象甲的领地,近年在我省昆明地区也已发现
属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一、危害程度与症状 稻水象甲又称稻根象,抗逆性强,防治难度较大
主要危害水稻,成虫啮食稻叶,幼虫取食稻根,轻则 40%以上根系被毁,一般减产20%左右,重则可毁灭 80%以上根系,减产达 50%左右,甚至造成绝收
其寄生范围广、繁殖能力强,能借助风力和水流传播,也可通过疫区内的秧苗、稻谷和稻壳及其他寄主植物、交通工具人为传播
(1)成虫:成虫多在叶片的叶缘或中间沿叶脉方向啃食叶肉,留下表皮,形成长短不等的长条白斑,长度一般不超过 3 厘米
(2)幼虫:幼虫在水稻根内和根上取食,1~3 龄幼虫蛀食根部,4 龄后爬出稻根直接咬食根系
幼虫密集根部,根系被取食,刮风时植株倾倒,甚至被拔起浮在水面上
由于稻根系造成破坏,使稻株生长受阻,变得矮小,分蘖率降低,成穗株率和每穗粒数明显减少,抽穗期和成熟期显著推迟,最终导致严重减产,一般地块减少 10~20%,严重地块减产可达 50~70%
二、防治与控制 (一)加强检疫,严密封锁,控制人为传播 做好宣传,提高人们对稻水象甲危害性认识,防止疫区种子、秧苗、稻草外传
严格实施植物检疫,非疫区严禁从疫区调运稻种和可携带传播该虫的物品,对来自疫区的交通工具、农机具、包装填充材料应严格检查,必要时做灭虫处理
(二)农业防治 稻田秋耕灭茬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