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方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方法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开展,鼓舞学生刻苦学习,发奋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养人才,促进我校的校风、学风建设,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法。 第二条 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鼓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突出精神鼓舞的原那么。 第三条 学校对于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开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制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效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将依据本实施方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学生奖励种类和方式 第四条 学校设立以下个人奖: 〔一〕 优秀共青团员 、 优秀团干部 奖; 〔二〕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奖; 〔三〕 优秀毕业生 、 优秀新生 奖;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五条 学校设立以下集体奖: 〔一〕 五四红旗团支部 、 优秀团支部 奖; 〔二〕 文明班级 奖; 〔三〕 优秀学习小组 奖; 〔四〕 文明寝室 奖。 第六条 学校对获得上述奖励的个人与集体采纳以下方式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授予荣誉称号; 〔二〕通报表彰; 〔三〕颁发奖状或证书; 〔四〕颁发奖金或纪念品。 第七条 凡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别奉献并为学校赢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具体实施方法另行规定。 第三章 奖励条件、比例 第八条 优秀共青团员 评奖条件、比例 〔一〕是 z 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在册团员; 〔二〕能模范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履行团员义务; 〔三〕积极参加团队活动,一年中,团队活动病事假不超过 1 次; 〔四〕学习好,年度内无补考,各门功课平均成绩在 80 分以上,或平均成绩位列本班前 8 名; 〔五〕身体好,体育成绩良好以上,心理健康,一学年病事假不超过 10 学时; 〔六〕评奖比例占支部团员人数的 5%。 第九条 优秀团干部 评奖条件、比例 〔一〕是 z 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在册团员,是团支部、团总支、院团委在任团干部,任职期不少于一学期; 〔二〕能模范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积极努力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以身作那么,起好模范带头作用,群众关系好; 〔三〕年度内无补考,各门功课平均成绩在 75 分以上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