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血液管理工作制度 (一)组织与人员管理 医院应建立一种组织结构,以文件形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和各级人员执行重要质量职能的相互关系,法律规范涉及血液、血液制品和服务的各项活动
1、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详见第三部分:制度篇,第一章医院管理委员会制度,五、输血管理委员会) 2、质量管理体系 (1)必须明确、建立、实施和保持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
(2)必须指定一名质量代表,监督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并向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报告
(3)必须参加北京市输血室间质控评价,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通过定期的管埋评价,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3、方案、流程和程序 必须建立和实施相关质量管理的方针和操作方案、流程和程序,确保相关活动符合标准的要求
所有的方案、流程和程序必须形成文件,并必须确保得到有效的遵守
4、人员管理 医院必须建立流程,确保所需的合格员工(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
必须保持现行的工作岗位职责,并明确每个岗位的任职要求
(1)培训 必须建立流程,明确培训需求,并向任何影响质量活动的员工提供培训
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北京市输血专业上岗合格证
(2)能力 必须对员工进行定期和持续的能力评价
(二)血液出入库与储存 医院必须建立血液入库、储存与发放的方针,确认流程和程序,保证血液、血液成分及制品和相关服务的质量
必须确保在受控状态下实施这些方针、流程和程序
1、血液的入库 必须制定血液入库的流程和核查标准,确保血液质量的安全
(1)临床用血必须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
医院开展的患者自体输血除外
(2)必须指定医务人员负责血液的收领和发放工作,仔细核查血袋包装,禁止接受不合格血液入库
核查内容包括: ① 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 ② 血袋条码及血型 ③ 血液品种 ④ 采血日期及时间 ⑤ 有效期及时间 ⑥ 储存条件 (3)对验收合格的血液,必须做好入库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