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防止火灾发生,保障贵阳广播电视台财产与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1、我台的消防工作在台党委的领导下,根据 "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各部门(中心)、频率(道)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部门(单位)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
2、我台消防安全工作由台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主要任务为:将消防工作与本台生产、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消防工作的规划、制度等;适时召开会议,讨论、部署、督促、检查消防工作;为本台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讨论重大火险隐患整改,对初起火灾扑救进行指挥、事故调查后确定处理意见;督促、检查各部门(中心)、频率(道)的防火工作
3、行政管理中心为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的日常工作
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台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拟订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计划等;组织本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全台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全台的消防安全检查、排查火险隐患;组织对本台消防设施和器材合理安排、维护;提出消防安全隐患建议;组织管理台义务消防员活动;定期向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二、火源管理1、禁止在公共场所、非吸烟区吸烟
未经批准,禁止在演播厅、直播间、导播间内部使用明火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部门(单位)应向行政管理中心申请,并提交相关应急处置预案
3、擅自动火作业者,行政管理中心有权制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电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或擅自进行线路改造,禁止超负荷用电
2、电器线路、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持证电工操作
3、部门内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监管,离开时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