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文件编号:1 目的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3 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库房(库区)、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4 职责4.1 安全管理部4.1.1 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更新;4.1.2 组织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1.3 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治理。4.2 危险源所在单位4.2.1 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4.2.2 根据物质特性制定《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4.2.3 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 MSDS,根据 MSDS 要求配置应急器材。4.2.4 每年不得少于一次进行安全、消防应急演练。5 重大危险源管理5.1 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是根据公司《危险源识别、评价和控制管理制度》并依据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进行辨识和评价,通过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并填写公司重大危险源登记表。5.2 重大危险源管理 5.2.1 重大危险源申报5.2.1.2 凡符合 GB 18218-202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所列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于或大于临界量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如实向当地安监部门申报; 5.2.1.2 当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对重大危险源的信息进行更新;5.2.1.3 公司每年对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评估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或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评估。安全评估报告要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5.2.2 重大危险源监控5.2.2.1 根据重大危险源生产工艺要求和技术性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维护和监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维护和监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应在现场明示;5.2.2.2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