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院质量管理制度(草)2 一 目的 2 二 范围 2 三 职责 2 四 质量控制方案 24.1 钻探工程质量六项指标控制 24.1.1 岩矿心实行率与岩矿心整理 24.1.2 钻孔变曲度与测量间距 34.1.3 简易水文地质观测 44.1.4 孔深误差的测量与校正 44.1.5 原始报表填写 54.1.6 钻孔的封闭与检验 54.2 提高钻探质量的措施 64.2.1 提高岩矿心实行率的措施 64.2.2 预防钻孔弯曲的措施 64.2.3 做好简易水文地质观测的措施 74.2.4 降低孔深误差的措施 74.2.5 做好原始记录的措施 74.2.6 提高封孔质量的措施 74.3 冲洗液与护壁作业 84.3.1 冲洗液的选择 84.3.2 润滑冲洗液 94.3.3 优质泥浆 104.4 冲洗液的管理 124.5 护壁作业 134.5.1 护壁与堵漏方法的选择 134.5.2 水泥选材 134.5.3 灌注水泥技术质量要求 134.6 套管 154.6.1 下套管地质条件 154.6.2 下套前的准备工作 164.6.3 下套管必须遵守的规定 164.6.4 起拔套管必须遵守的规定 16 五 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流程 16工程院质量管理制度(草)一目的为保证本院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钻孔质量符合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则,且该制度适用施工过程的全面质量。二范围适用于本院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三职责3.1 项目施工现场负责文件的执行。3.2 工程技术部监督文件的执行。四质量控制方案4.1 钻探工程质量六项指标控制4.1.1 岩矿心实行率与岩矿心整理 1.要求取心的岩层,全孔平均实行率一般不得低于 65%。 矿化带、重要标志层以及矿层与顶板交界处以上和矿层与底板交界处以下各三~五米范围内的岩层,平均实行率一般不得低于 75%。 不要求取心的岩层,不计算实行率。 2.可采的薄矿层(厚度小于四~五米),每层平均实行率一般不得低于 75%。 厚度较大的矿层,从矿层与顶板交界处开始,依次每五或十米矿层的平均实行率一般不得低于 75%。 3.某些情况下,岩层、矿层的平均实行率需要高于或低于上述规定以及某些孔段的岩层需要分层计算实行率时,按需要和可能的原则,可在设计中提出具体指标。 4.岩(矿)心实行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岩(矿)心实行率=各回次岩(矿) 心长度的累计数/ 各回次取岩(矿)心进尺长度的累计数×100% 式中的进尺和岩(矿)心长度,系指在固体岩(矿)层中的实际进尺和取出的岩(矿)心长度,除设计要求外,不包括废矿坑、空洞、表面覆盖物、浮土层、流砂层的进尺及取出物。 5.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