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中心学校老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镇中心学校老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为了更好地提高老师的业务水平,加快老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老师到达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到达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
同时也为了标准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老师能根据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老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老师外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全体老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时机
2、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强的,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老师参加
3、外出学习、培训老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学科的老师协商调课,一天内由本人安排课时,上报教务处登记;一天以上由学校安排代课
4、各级学会或者协会通知会员参加的相关业务活动,视具体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前方可参加,课程按外出学习规定执行;学校没有同意的,按旷课处理
5、外出学习、培训老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
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老师了解新动态
具体汇报方式安排如下:凡参加国家、省、市级或县级两天及以上听课学习的老师,回校后必须向年级组或教研大组的老师反应学习、听课情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举一位或几位老师进行汇报〕,并将汇报材料、老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导处存档,听课的老师推举一位或几位必须上一节汇报课
凡参加千课万人听课的老师,必须上交老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同时上一节汇报课,出差报销上限控制在 1300 元以内
6、外出学习、培训老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仔细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沟通讨论
7、外出学习、培训老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8、外出学习、培训老师根据教育改革开展趋